“先予裁决制度”是欧洲联盟实行的一种司法制度,指欧限洲法院有权对成员国法院提出的有关条约的解释,或者其他机构的章程的解释问题进行裁决。它源于欧盟的三个基础条约《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共同体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