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产债权主要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它们分别是:破产债权是相对权;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破产债权必须是基于破产受理前的原因发生的债权和破产债权必须是对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

1、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债权转让的前提,而且转让债权不能改变原先债权的内容。2、债权必须是可以转让的。按照法律规定,以下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1)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人身关系订立的,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等。还有些合同是专为特定的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的。例如

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而不考虑收入是否收到或费用是否支付。它是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