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毕业后,按规定可以将团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入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若没有工作单位,可以将团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如果是党员有党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可以放在党组织关系里。

大学毕业后,按规定应将团组织关系从学校转入工作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若没有工作单位,可以将团关系随本人档案转到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原籍所在地居委会等基层团组织。但如果没入党也没有入党需求的话,28岁后,团组织关系和团员证都将失效。如果是党员有党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可以放在党组织关系里。

大学毕业后不管是继续上学,还是参加工作,或是暂时就业,都应该把团组织关系从原来的学校转接到新的学校、单位,或是居住地的团组织;这是每位合格团员应尽的义务;如果不转接组织关系,甚至在毕业后与组织“失联”,很可能对你以后团员身份核实、推优入党、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录用考试、参军入伍等带来阻碍。

可以与学校团委联系,也可与当地团县(市、区)委联系。一般还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通过有关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